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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以认定的方式取得资格

1、认定的对象和范围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含在市县人才交流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的),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都可以通过考核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的初次认定。

2、认定的条件

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档次,申请认定不同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对应:

(1)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双学士学位,毕业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6)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7)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8)先参加工作,后获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读研究生之前从事“助理”级工作满二年,毕业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通过考试取得资格

1、考试的对象

除《盐城市普通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盐职称字[2003]40号)所列符合初定条件的人员以外,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通过自学等形式取得学历且具备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在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均可报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2、报名的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大专、中专毕业且在对口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可报考员级资格;对于不具备上述学历,但在本专业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受到表彰奖励且符合下列条件也可经市、县职称部门审定,报考员级资格;高中(技工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初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

(3)中专毕业在对口专业岗位上工作满四年且取得员级资格;大专毕业且在对口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本科毕业且在对口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可报考助理级资格。

对于不具备上述学历,但在本专业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受到表彰奖励,且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四年的也可经市、县职称部门同意,报考助理级资格。

(4)报考教育专业的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一般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不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为取得学历前后工作年限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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