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继续教育
关于认定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关于认定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苏人通[2007]245号
苏州市人事局,南京林业大学: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认定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如下:
1.苏州市人事局培训中心;
2.南京林业大学。

版权所有:江苏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
联系电话:025-12333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213号(110029)
E-mail:zcsb@js12333.gov.cn
ICP备案:苏ICP备10221510号